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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环境可持续指数”被评为全球倒数第14位之际
自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在今年第一期《环球》上针对环保人士提出“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敬畏大自然’是反科学”的观点后,一场“人类究竟应该如何对待自然”的辩论悄然掀起。针对何文,绿家园汪永晨旗帜鲜明地指出“‘敬畏大自然’不是反科学”,其后方舟子又提出“‘敬畏大自然’不仅反科学,而且反人类”,使得这场辩论愈演愈烈,不仅包括地球村廖晓义、自然之友梁从诫等人在内的多名环保人士纷纷发表文章表述自己的观点,而且有普通市民、中学生也参加到辩论中来,甚至大洋彼岸的多位学者也开始关注这场辩论,使得在短短的二十天里就有超过二十篇文章在《新京报》上连载,并进一步延伸到网络,新浪网科技频道于1月24日和27日分别推出了何祚庥和廖晓义的在线聊天节目,引起了强烈反响。
这场辩论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它的大背景就是去年底的印度洋大海啸。面对这一夺走了二十多万条生命的世纪灾难,很多有识之士提出“人类应该反思自己对待自然的态度”,“应该敬畏大自然”、“不能仅仅把自然看作人类的工具”“敬畏自然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些观点受到了何祚庥、方舟子、赵南元(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教授)等人的激烈反驳,他们认为“敬畏自然就是提倡不作为、就是反科学”、“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应以人为本,而不是以环境为本、生态为本”
、“人类对大自然必须‘有所作为’或‘大有作为’”,并且坚持科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包括环保。
在我们刚刚获悉我国的“环境可持续指数”被评为全球倒数第14位之际,再来反观这场辩论,审视辩论双方的立场和他们可能产生的影响,不能不说我们的心情是沉重的,维护环保正义至少在目前还停留在民间层面上,无法成为官方话语。幸亏还有国家环保局对30家违法项目的叫停,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犹在。
下面将此次辩论双方的一些针峰相对的观点摘要如下:
何祚庥: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
印度洋大型地震海啸给人类最大的教训,就是折射出我们在对人和自然的关系上,认识需要深化。这几年来,“天人合一”的说法甚为盛行,有人把“天人合一”解释为人和自然相处和谐。对这样与词语原意不甚相符的解释我并不反对,但是我认为,人类要看到天与人之间不完全是和谐的一面,还有不和谐的一面。如果我们在人天关系上没有一个冷静的估计,就会放松警惕,导致灾难性的后果。这个问题从哲学角度来看更加值得反思。
从历史来讲,在人类发展的早期,人类对自然的抵御能力很有限,所以一些进步思想家强调人定胜天,鼓舞人类与自然界作斗争。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这些年来人类的能力越来越强了,好像自然界的许多问题人类都能够解决,所以目前有些人生怕人类对自然界破坏得太过分,以至于反而对人类不利,所以强调要和谐。
我以上的这番话是有针对性的,针对的是一些环境学家和生态学家。许多环境学家和生态学家提醒社会公众要注意保护环境,保护生态,这是有道理的。因为这些年来,人类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确有些环境和生态不必要地被破坏了。但我还是要说,我们有的环境学家和生态学家有一些片面的地方,也就是认为环境和生态是不能动的,一切“改造大自然”的主张都遭到某些环境学家、生态学家的反对。然而这种观点不符合人类的利益。
在这里,我要尖锐地提出一个理论问题:我们在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时,奉行的应该是以人为本,还是以环境为本,以生态为本?这是个深刻的哲学问题。我认为,应该是以人为本。我绝不反对保护环境和保护生态,但需要弄清楚一个观念,保护环境和生态的目的是为了人。有些时候我们需要“破坏”一下环境、生态,改变一下环境和生态,但也是为了人。
这个问题要搞清楚,因为它牵涉到实际工作。现在中国电力短缺,需要开发水能,需要修水库,这就不可避免要破坏一些环境和生态。这里有一个权衡得失的问题,如果过分强调保护环境和生态,那么水库就不能建设。我认为,遇到这样的情形,权衡轻重得失的标准就应该是以人为本。胡锦涛总书记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讲话中指出,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人口资源环境工作要注意把握好几点,其中第一点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
我觉得,要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是一个大的课题,我们的思维不能片面。回到人与自然的话题上,就是我们也要看到大自然和人类不相友好的一面。从某种意义上讲,如何进一步改造大自然,使大自然的改造后果符合人类发展的利益,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这个意义值得一些环境学家和生态学家深思。
驳“人要敬畏大自然”
这次海啸给人类另外一个启示是:人类在自然灾害面前不能无所作为,还是要有所作为。
我要严厉批评一个口号,即所谓“人要敬畏大自然”——一种对人和自然的关系无所作为的观点。我认为,该防御要防御,该制止就制止。我们要尽可能减少自然灾害给人类带来的损失,但并不意味着要敬,要畏。特别这个观点是在当时“非典”盛行的时候提出的。人类对“非典”怎么敬,怎么畏?这个观点实际上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伦理化了。这个由某位副教授在中央大报上发表的文章中提出的口号,实际上是批评科学主义,认为人类不该利用科学来有所作为,反映到人和自然的关系,就是敬与畏,不要老想去改造自然。这就在实际上走向了“反科学”。
应该看到,近代科学才400多年的历史,从伽利略开始到现在,科学水准的发展是极为迅速的。为纪念科学的发展,纪念爱因斯坦发表狭义相对论、光电效应理论100周年和爱因斯坦逝世50周年,联合国将2005年定为“国际物理年”。科学是加速发展的。400年如此,4000年,4万年又会如何?要相信科学的作用和力量,要看到科学的未来。
到目前为止,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很遗憾这次大海啸人们没有预见到,这是科学水准的问题。坦白地说,人类对地震的有些预测的根据不是特别充分的。直到地震海啸快要发生了,才能有所警觉。当前人类要阻止自然灾害的发生是不可能的,但人类还是可以做一些预警工作。对于地震海啸,关键在于防御。房子要结实些,抗震结构要好些,这些比预测还要重要,因为这些我们能够做到。
另外,对于国家安全的概念应该扩大一些,不要只把侵略战争看成国家安全问题,自然灾害也会造成安全问题。我赞成对国家安全问题有一个全面的审视,有一个系统的考虑。据悉,在我国即将制定的中长期规划中,安全问题要列入,并作为重点,这是很重要的。
汪永晨:“敬畏自然”不是反科学
正当我们为印度洋大海啸夺走了数万人的生命而惋惜、而奉献、而反思的时候,今年第一期的《环球》杂志竟然刊发了这样一篇文章《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在这篇文章中,著名科学家何祚庥说:“我要严厉批评一个口号,即所谓‘人要敬畏大自然’”。
这篇文章说,从历史来讲,在人类发展的早期,人类对自然的抵御能力很有限,所以一些进步思想家强调人定胜天。而就我所知,我们人类的早期恰恰是敬畏大自然的。这在我们传说中有很多记载。像二郎神就是守护神,现在去九寨沟的路上有川主寺来敬奉。只是到了我们人类制造了工具,有了一些发明之后,才不知天高地厚地提出了人定胜天,改造自然。
而自从有了这个口号后,我们吃的苦头还少吗?
在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时,在文中旗帜鲜明地说:应该以人为本。他表示绝不反对保护环境和保护生态,但需要弄清楚一个观念,保护环境和生态的目的是为了人。有些时候我们需要“破坏”一下环境、生态,改变一下环境和生态,但也是为了人。
在这里,我也要旗帜鲜明地与这一观点唱唱反调。
人类本是自然界的一员,大自然存在多久了,而我们人类才生活在这个地球上多少年,为什么一有了我们人类,就要以我们人类为本?民盟中央副主席张梅颖在看了德国一个小学生的环保纪事后很感慨地说:那种不认为自然为母,反以自然为器,乃至要征服自然的反自然观念,助长了环境灾害中日益严重的人类行为致灾。对于天灾实为人祸的警觉,四十多年前已引起西方社会公众和政府的广泛关注。1962年,一本《寂静的春天》唤起了多少民众的环保意识和政府的高度响应。十多年前,110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曾共同呼吁:“人与自然正处于迎头相撞的险境,人类的活动为环境的资源带来无可逆转的伤害———人类必须彻底改变管理地球与生命的方式,才能逃过未来的苦难。”
要按照何先生的话,大自然中的一切都是要为人类服务了。树我们可以砍,动物我们可以杀,江河我们可以想怎么截断就怎么截断。不知道何先生知道不知道还有生物链,今天一个物种的灭绝对明天来说意味着什么?
文章中说,现在中国电力短缺,需要开发水能,需要修水库,这就不可避免要破坏一些环境和生态。这里有一个权衡得失的问题,如果过分强调保护环境和生态,那么水库就不能建设。何先生认为,遇到这样的情形,权衡轻重得失的标准就应该是以人为本。
我们姑且不说修水库的愿望是为了防洪,为了发电,我们只说三门峡水库修了近半个世纪了,发电量和预期的设想差距有多大,就是这四十多年来它给渭河流域带来了多少灾难。1992年8月渭河洛河洪水入黄河不畅,漫堤决口,淹没了农田60多万亩,约5万返库移民受灾,近3万人无家可归。这样的修水库是以人为本吗?是不可避免地的破坏一些环境和生态吗?
我并不想承认大自然会报复,大自然不会心胸那么狭窄,它容忍了很多我们人类因无知而犯的错误。但是如果把自然比喻成我们人类的躯体的话,它当然会生病。
如果承认它也是一个家庭的话,它不只有人类一个孩子,在这个家庭中还有其他成员。
如果在这个大家庭中,所有的存在都只是为了人类一个孩子,这是不公平的。人类再进步,科学再发展,大自然也不仅仅为我们人类而存在。
我希望在我们人类正在面对刚刚发生的大灾难时,真要好好辨一辨,人类需要不需要敬畏自然。从这个意义上讲,该感谢何祚庥院士为我们发起了这场论战。
方舟子:“敬畏说”是在宣扬天人感应的观念
我在《“敬畏大自然”就是反科学》一文中,指出“敬畏大自然”,就是敬仰和害怕自然。北京环保学者汪永晨《“敬畏大自然”不是反人类》(《新京报》1月14日)引用《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敬畏的意思是“又敬重又畏惧”,质问我敬重和敬仰的意思一样吗?”敬”的准确意思是什么并不重要。汪永晨心目中的“敬”,其实既非“敬重”也非“敬仰”,而是“崇拜”。她以前在tom.com的访谈《怒江在向我们人类求救》中就呼吁中国人要把崇拜和畏惧大自然作为自己的信仰。有人愿意崇拜大自然,那当然是其信仰自由,虽然我本人想象不出对地震、海啸这些大自然的产物有什么好崇拜的。我在前文中已指出,“敬畏大自然”的要害在于“畏”,是要人们害怕大自然,反对人们去认识、利用、改造大自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与科学思想、研究和应用发生了冲突。
汪永晨说她并非把大自然当成有意识、有人格的神灵,不是要充当大自然的代言人。但是,她把印度洋海啸说成是“上帝发怒”、“来自上苍的警示”(汪永晨《对大自然心存敬畏》,2004年1月13日人民网),把两年前中日登山队员在攀登梅里雪山时遭遇雪崩遇难说成是践踏神山、神山发威导致,喇嘛念经才使雪山云雾散开(汪永晨《生态的忧患与媒介的责任》,2004年9月25日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演讲),这难道仅仅是比喻,而不是把大自然当成有意识、有人格的神灵?我说你们所谓的“敬畏大自然”就是在宣扬把天灾当天谴的“天人感应”蒙昧观念,错了吗?为什么不敢承认自己的反科学的信仰?
汪永晨告诉我们一条消息,说世界自然基金会做了调查,凡是珊瑚礁和红树林保存完整的地方,海啸受灾程度明显轻于其他地方,问我对此有何看法。我查了世界自然基金会的网站,这只是该会某个官员的说法,并未被严谨的研究所确认(美国海洋与大气管理署反而认为此次海啸会对珊瑚礁和红树林造成重大破坏)。即便真的如此,也不过表明在某些地区的某些天然屏障可以减轻海啸的危害,并不能把海啸的成因和破坏作用归咎于人为因素。我们保护珊瑚礁和红树林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而不是为了预防海啸。珊瑚礁和红树林保护得再多再好,海啸还是会发生,危害还是会造成的。
正如我以前说过的,海啸的爆发和生态状况毫无关系,它是大陆板块的相互碰撞导致的海底大地震引起的,是纯粹的天灾。这种天灾是目前的科学认识和技术手段所无法克服的,只能做好预警和防范工作。有些天灾是有可能被征服的。我在前文中举了个如果未来有小行星要撞地球灭绝人类,我们是否应该采取一切手段将其征服的例子,汪永晨却反过来问我为什么没有人要采取一切手段征服海啸,实在是文不对题。征服海啸与征服小行星不同,我想象不出有何手段可以征服它。如果未来某一天人类有了征服海啸的办法,难道也只能“崇拜和畏惧”海啸而不能对其下手吗?
有人不赞成何祚庥院士的言论,却没有耐心去搞明白他究竟在说什么。例如,何院士说“保护环境和生态的目的是为了人”,这个“人”并不是仅指现在的人或局部的人,并不是说可以为了满足现在人的需要不惜牺牲未来人的利益。汪永晨一再以破坏环境对人们造成了多大的灾难,未来又会发生什么灾难反驳,也是文不对题。
何院士是针对某些环境学家、生态学家而发表其反对敬畏大自然的观点的。其实真正的环境学家、生态学家很少会对大自然采取非理性的态度。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一些环保活动家和环保学者,他们只凭自己的信仰和一腔热血大声呼吁,却对生态学的知识乃至基本的科学知识了解得并不多。汪永晨在tom.com的访谈中一再提到不能为了二千万度的电就破坏怒江,认为那点电随便就可以省下来,这显然是不合乎科学的。怒江水电计划的总装机容量达2132万千瓦,年发电量1029.6亿千瓦时。汪永晨可能没有分清千瓦和度(千瓦时)的区别,2000万千瓦当成2000万度,把怒江水电发电量贬低到5000分之一。
我们不管讨论什么问题,总应该先弄清楚对方究竟在说些什么,并掌握好语言知识和逻辑,讨论才更有意义。
廖晓义:敬畏自然,何罪之有
敬畏自然,表达了人类对于生命根基的敬重和对于客观规律的尊重,并在此基础上主张对自然趋利避害,互惠共生。赞同这一概念的人们所坚守的,不过是人在宇宙间的道德底线。这样一种态度,为什么会受到“严厉批判”?
在我看来,其中的原因可能是:伪科学害怕它。伪科学,是将科学放在神坛上,当做迷信来供奉。敬畏自然恰恰破除了这种迷信,提醒人类作为自然之子的真实身份,揭示科学技术的工具性和双刃性,质疑单靠科技来解决灾难,而不是从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杜绝和减少灾难的单向度思维;更要命的是,它企图将科学从人造的神坛上赶下来,验证科技工作者的生态伦理和道德伦理,并且让科学技术接受道德的审视和环境影响的评价。它试图建立心灵的预警系统,以避免生态崩溃、道德沦丧、甚至生化战争和核战争的种种灾难。
资本仇视它。资本的性格就是不断地积累,又不断地扩张,不停地消耗自然资源才能生存。敬畏自然是对于资本的无节制扩张的约束。那些为了牟取暴利随心所欲开山筑坝的人,那些用技术来污染草原和河流的人,那些为了短期效益而不惜向原住民的“神山圣湖”开刀的人,那些要把每一条河流都变成“印钞机”的人,那些不经过环评就敢违法开工的人,当然首先就要搬掉“敬畏自然”这块挡路的大石头。
敬畏自然会威胁他们的胆气,会折磨他们心灵深处的自责,会提醒他们尚未泯灭的良知。
强权害怕它。因为敬畏自然给了人们一个天道的尺度来衡量人事的是非,于是敢于去对那些难以持续的和有失公正的发展模式说不,敢于去诘问发展的目的是什么,敢于去追求真实的生活和真实的生命。敬畏自然者多是不畏强权者,他们质疑所有的人类语法和所有的被编辑出来的奇观世界。当年美国的女生物学家卡逊因为揭露了化学农药对环境的影响,而被当时的科学家们和商业集团门冠上“反文明反科学”的帽子,她没有妥协。
因为敬畏自然是这些弱势而又坚定的人们心中的尺度,这是一种有着生物学常识支撑的道理,也是由自然之子的真实情感生成的崇尚和谐的信念。西方著名哲学家康德说,世上最使人敬畏的东西是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他甚至把这句话作为他的墓志铭。在一个浮躁的时代,保持着敬畏自然这份不变的信念和清晰的价值,是勇气,也是幸福。
当方舟子在《“敬畏说”是在宣扬天人感应的观念》(1月21日)中细心搜集汪永晨以往作品和讲演中的种种个人性感悟以及某些口误笔误,写下辩论的檄文时,常年奔走于山川僻野和土著乡村的汪永晨正在北京和她的草根伙伴们商量如何配合国家环保局的环评风暴,以对付那些既造成环境灾难又引起社会冲突的违法工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软肋,但这并不妨碍她所坚守的敬畏自然的信念和她为此付出的行动。
中国正以历史上最脆弱的生态环境,承受着最多的人口和最强的发展压力。
2003年9月1日生效的环评法以后,还出现了这么多触目惊心的违法开工事件。环保总局的环评风暴,必然涉及到许多利益集团。我们可以想象这次环评执法行动中的压力和阻力。和谐社会的建立是需要正义来支撑的,而正义是要靠整个社会来伸张的。汪永晨们的努力值得我们敬重。
方舟子:难道搞“环保”就代表着正义
1月24日,廖晓义在《敬畏自然,何罪之有》中说我批评汪永晨的文章是“檄文”,声讨有人反对敬畏自然的原因是“伪科学害怕它”、“资本仇视它”、“强权害怕它”,非常大义凛然。可惜正如何院士所言,是在战风车。迄今在《新京报》上发文反对“敬畏自然”的人,无论如何和“伪科学”、“资本”、“强权”扯不上关系。
例如“伪科学害怕它。伪科学,是将科学放在神坛上,当做迷信来供奉。敬畏自然恰恰破除了这种迷信”。我不知道谁会主张把科学当成迷信对待,即使有人有这种主张,也只能说这种态度有违科学的怀疑精神,不科学,却并非伪科学。伪科学是指把非科学的东西说成是科学。“敬畏自然”是一种原始的信仰,并不属于科学的范畴,廖晓义说敬畏自然“是一种有着生物学常识支撑的道理”,是把一己的信仰不证自明地说成是科学常识,倒有伪科学之嫌。
“敬畏自然”只是个口号,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我之所以从汪永晨以往的言论中找证据,就是为了说明以她为代表的“环保人士”在这个口号之下有着什么样的反科学立场。廖晓义把我举的这些证据说成是“个人性感悟以及某些口误笔误”,未免太轻描淡写。
汪永晨把登山运动员遇难说成是喇嘛为保护神山而念咒所致,把怒江水坝发电量贬低到轻易就可以节省下来的地步,这种迷信言论和无稽之谈难道仅仅是个人性感悟和口误笔误?如果汪永晨“常年奔走于山川僻野和土著乡村”的努力竟是建立在这样的感悟和错误之上的,那么这并非像廖晓义说的是在伸张正义,我不认为有什么值得敬重的,正如我不会敬重一位苦修苦行的传教士,尽管传教士可能碰巧也做了一些好事。美国历史上有一个女生物学家卡逊,揭露化学农药对环境的影响,据说有先见之明很伟大,这并不等于“环保人士”就都是卡逊第二。
这次争论的一个好处,是让我了解到中国当前的民间“环保人士”都有什么样的立场和素质。我的专业知识让我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是也让我无法苟同这些“环保人士”的言论。环保应该建立在科学的认识之上,而不是靠宣扬迷信来支撑;对不同的意见应该摆事实讲道理,而不应该拿着“正义”的大棒乱舞。
廖晓义:维护环保正义是公民的责任
我在《新京报》上的“敬畏自然,何罪之有”不幸被方舟子说成是与风车作战。其实,我本无意与方舟子作战,也无意与何院士作战,只是感到这样的争论对于一个民族搞清楚自身和自然的关系至关重要。谁都知道,科技迷信、资本崇拜、强权话语当然不是“风车”,而是一种现实的社会思潮和社会力量,它使得环境恶化难以遏制,环评无法实施,可持续发展难以实现,而就其哲学根源,就在于颠倒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归根结底是失掉了敬畏自然这个基本的态度。至于敬畏自然为什么会被伪科学所害怕、被资本所仇视、被强权所排斥,那只是一种可能性的分析。读者如有共鸣,是作者的欣慰;如果硬要对号入座,当成“帽子”往自己头上戴,那也不是作者的过错。
还是回到论题上来。人类无须敬畏自然和必须敬畏自然,似乎构成了正方和反方,正反双方的区别,又似乎在于对自然畏还是不畏。说来都是“畏”字惹的祸。敬畏自然者不回避“畏”字,于是被说成是对自然不作为,对自然不作为又被说成反科学,进而就是反人类。我不想说这样的逻辑是不是真的有打棍子的嫌疑,我只想问,主张无须敬畏自然的人们,你们对于自然真的无所畏吗?
就拿灾难预警来说,是不是基于人的不安全感?不安全感从哪里来,是不是对自然力量的畏惧呢?为什么不敢言畏?“畏”被放在科技的裤兜里,于是无畏,而且大无畏,并生长出战天斗地的豪情壮志。这场争论,不过是撕开了这个裤兜。原来,双方的区别不在于畏还是不畏,作为人类一分子,谁都跳不出大自然这个“如来佛的手心”。不过一个干脆承认“畏”,一个不承认“畏”;更重要的区别是,一个是有敬之畏,一个是无敬之畏,于是,后者主张人对自然“有所作为”并“大有作为”,而前者主张人对自然“有所作为”但“有所不为”。
敬畏自然,是“有所作为”的尺度。有敬便有德,对于支撑人类生命系统的自然怀有感恩之心,小有借取,有借有还;有敬便有恭,明白人类在自然界中恰当的位置,尊重其他生灵的生存权利;有敬便有智,懂得遵循规律、趋利避害,发展环保科技、绿色产品;有敬便有节,取之有度,适度开发,适度消费。
敬畏自然,也是“有所不为”的尺度。违反客观规律,不可为;滥杀野生动物、高污染技术,不可为;竭泽而渔、饮鸩止渴的开发方式,不可为。“有所不为”,还包括对于科技来解决一切问题的单向度思考持有的保留态度,更愿意检讨人的行为,改变人的不可持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来,以建立节约型、循环型、人文型和生态型的社会。对于自然,失去了敬,便忘记了畏。自然既然无须被人恭敬,便尽可由人随心所欲来支配来指使来征服来开发;既然没有爱戴和感恩,剩下的只有利用。科技失去了对自然和生命的敬重,便失去了生态伦理的约束和环境影响评价,科技的双刃性被忽略,科技甚至给了人类彻底超越生物性限制的冲动,加上资本和欲望的驱动,只有“大有作为”的壮志,没有“有所不为”的谨慎,这时候,人对于自然的敬畏便被科技所取代。
“敬畏自然”与“无所作为”之间,原来并没有必然联系。畏者未必不作为,只是不妄为。敬畏自然不是不尊重科学,只是不迷信科学。关键是,怎样明智地公正地可持续地作为,哪些有所作为,哪些有所不为,这正是人类要学习的可持续发展的课题。而这门课的卷底,就在能否重建对自然的敬畏。
至于方舟子的诘问,环保是不是代表正义?这是小学生都能给出的答案。这里需要确定的只是在什么样的层面谈论正义。是着眼于人类的长远利益、公众利益的社会正义,还是放眼于万物共存、互惠共生的生态正义?是道德层面的生态伦理的正义,还是法律层面的诸如环评等等的正义?无论从哪种意义上,民间环保的努力,与政府环保部门的环评风暴一样,当然“大义凛然”,也应该大义凛然。维护这样的正义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毕竟大家只有一个地球。事实上那些违法开工的项目,哪个不是以破坏当地环境、损害大多数原住民利益、激化社会矛盾来满足少数开发集团的私利?然而在牺牲环境和公正的强势开发浪潮中,环保方面的声音是如此的弱势,行动是如此的艰难。当环保总局叫停30家违法开工项目的环评行动遭遇阻力和压力,需要社会大众有动于衷、予以声援的时候,与其对汪永晨们愤怒,不如一起为正义呐喊。我们期待着。
梁从诫:不能仅仅把自然看作人类的“工具”
几天前读到一篇文章,是《环球》杂志刊载的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先生的一篇访谈。我看到的文本的标题是:“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
何院士访谈的第一个小标题是“人与自然,以谁为本?”
何院士在访谈中说:“在这里,我要尖锐地提出一个理论问题:我们在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时,奉行的应该是以人为本,还是以环境为本,以生态为本?这是个深刻的哲学问题。我认为,应该以人为本。我绝不反对保护环境和保护生态,但需要弄清楚一个观念,保护环境和生态的目的是为了人。有的时候我们需要‘破坏’一下环境、生态,改变一下环境和生态,但也是为了人”。
何院士“在这里”提出的所谓“尖锐的理论问题”、“深刻的哲学问题”是什么呢?原来,无非是国际上早已熟知的,并受到愈来愈多批判的人类中心主义或人类中心论。例如,早在1992年8月,在瑞典乌普萨拉举行的第九次国际科学哲学大会上,瑞典科学哲学家格斯特隆就曾对造成人类环境破坏的现代科学技术进行过尖锐的批判;我国著名的生命伦理学学者邱仁宗教授也早在1998年就在刊物上发表了题为《脱离人类中心论———关于环境的伦理》的文章。可见,何院士“在这里”提出的,并不是一个新概念,而只是一个伦理学界长期争论着的老话题。在他的文章中,“以人为本”和“以人为中心”,可以说完全是同一的概念。
环境伦理学界一直在关注的一个理论焦点是自然的价值。我想任何人都不会否认,人是自然的产物,大自然是人类的母亲。那么,曾经孕育了人类和地球上各种生命的大自然,是仅有其工具价值呢,还是也有其本身的内在价值?人类毕竟与动物不同,对于动物来说,自然界只有两种东西:能吃的和不能吃的,其他无所谓价值。对自然的价值判断,是人类在脱离了单纯把自然看作生存依托之后,才有可能产生的高级理性思考。而正如前述邱教授的文章里所说的,如果有人认为自己的生母只有工具价值,那是对母亲的污辱,也是对自己的污辱,同理应当可以推及大自然这个人类共同的母亲。事实上,人类,特别是我们中国人,早就赋予了大自然以远超于工具以上的价值,中国古代无数的哲学、文艺作品都以歌颂自然的美和从中所感悟的伦理原则为主题。老子的《道德经》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在中国古代文人眼里,自然不仅是美的,而且是有“德”的。仅仅把自然看作人类的“工具”,历来不是中国哲学的传统。
这次争论的核心,即对于人类来说,大自然是否具有超越工具以上的价值这个问题,其实是两种世界观、价值观之间的根本性分歧。当我读到何院士所说的“我绝不反对保护环境和保护生态,但需要弄清楚一个概念,保护环境和生态的目的是为了人。有的时候我们需要‘破坏’一下环境、生态,改变一下环境和生态,但也是为了人”这句话时,不由得想起几年前,当许多民间环保人士正在热衷于保护可可西里的野生藏羚羊、反对盗猎的时候,北京某著名大学的一位教授竟然当面问我:“就算藏羚羊都灭绝了,又有什么关系?”我一时语塞,只能反问一句:“那大熊猫都灭绝了,又有什么关系?”那位教授也无言以对。其实,按何院士的逻辑,大规模猎杀藏羚羊也是“以人为本”的,攫取藏羚羊绒不也是“人”的需要吗?
由此看来,在这个大本大源的问题上,我们与何院士的分歧不是通过争辩就可以达成一致的。我们并不企望能“说服”对方。也许,点出彼此分歧的要害,也就适可而止了。
当然,一切争论的起源,还是因为地球上有了人类这个既能操纵高级科技手段,又能进行高级抽象思维和价值判断的物种。在这个问题上,人类不得不扮演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角色。其前提本身就隐含着悖论,也就是整个争论的一个令人尴尬之处。不仅如此,当人们试图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评价人类对自然所带来的影响时,却发现自己也是这个“自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对自然的影响也同时在影响着人类自身的生存条件,因此人们也“中立”不起来。这两者便构成了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时的双重困境。
《环球》杂志刊载的对何院士访谈的文章的第二个小标题是“驳‘人要敬畏大自然’”。
我的理解,“人要敬畏大自然”这个提法有两层含意:一,人类应当尊重大自然;二,人类应当畏惧大自然。我想,人类的聪明才智发展到今天,没有人会把这个命题理解为既然“敬畏”,人类就只能匍匐在大自然脚下而无所作为。事实上,自猿猴从树上下来变成人之后,就没有停止过对大自然的改造。中国古话所说的“沧海变桑田”等,就是对这个过程的概括。
问题在于,古代人类的技术能力毕竟有限,在近代工业文明出现之前,人对自然的改造,一般都在自然能够自我恢复的范围内(当然,其前提是人类影响自然的活动由于某种原因而中止了):城池、宫殿会湮灭,林木会再生,桑田久被荒废也会再变为沧海。但是时至今日,人类已经掌握了几乎是永久性地改变地球本来面貌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如果人类仍然认为大自然不过是一个可以任由宰割的顺从的对象,就可能给地球造成不可恢复的负面影响。因此,人类在实际采用这类技术时,就应格外慎重。
何院士是物理学家,当然比我们更懂得要尊重自然规律的道理,而规律正是大自然最重要的内在品质之一。违反自然规律所造成的长远后果,往往也正好违背人类的初衷,这就是恩格斯所谓的大自然的“报复”。
回顾人类历史,特别是近几十年的中国当代史,我们所做的违反自然规律,从而遭到大自然“报复”的事还少吗?“大跃进”时代的“豪言壮语”,比如“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石油工人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大炼钢铁,超英赶美”之类的话及其后果,想来何院士也还不致忘记。谁能保证,我们今后就不会再干这种蠢事呢?
至于第二点,所谓畏惧,是指当地球上发生自然的或人为引发的大规模灾难时,人类的避难逃生本能。而这种本能的依据,就是一个“怕”字。当发生这类灾难的时候,我想任何人也不会从容地“挺身而上”。
地球上发生这种灾变,既有历史的记录,更存在着将来的可能。不提这次印度洋海啸,仅凭几十年来的记忆,我们就经历过1976年瞬间死亡24万人的唐山大地震,经历过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泄漏事件和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爆炸事故,等等。后两者死伤人数都以万计,而它们不都曾被视为人类改造自然的成就吗?毕竟,人类对于已经掌握的科学技术的长远后果的预见性,还是很肤浅的。如果像海啸这样的自然灾害目前还难以准确预报的话,那么对人为的灾难我们是不是应当努力防患于未然?而这种预防的出发点,难道不就是一个“怕”字,怕出事,怕死人吗?
所以,我个人认为,让人类敬畏大自然,在大自然面前谦卑一点、谨慎一点,不要那么自信乃至狂妄,不要认为整个大自然都天然地以人为“中心”,只要我们“一声吼”,地球就得“抖三抖”,这并没有什么坏处,上不到“反科学”的纲上去的。
相反,据我看,这才是对待“科学”真正理性的态度。须知科学技术从来就是一把双刃剑,当我们到处挥舞它的时候,请留神别伤了自然,到头来,也伤了自己。
何院士看到最后一句话时,可能会笑着说:“哈哈,怕伤了自己,可见还是‘以人为本’呀。”但这个笑并不足以模糊我们与何院士之间“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这两种价值观的原则分歧。能够超越自己,去思考和追求一种更高的道德原则和精神境界,我想这应当是人类智慧的最高表现吧。
廖晓义:敬畏自然有所为,有所不为
(新浪网聊天摘要)
敬畏按照中国人的理解,敬和畏联在一起,它是一个含敬之畏,或者说有畏之敬。本来很简单的问题,关键是人们长期习惯了一个观念,自然怎么能够敬畏呢,自然是非常渺小的,自然是我们的仆人,是我们利用的对象,对这样一个仆人,这样的一个对象,我们怎么可能用敬畏这个词。这是我们这么多年战天斗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对自然这种无畏,或者说大无畏这样一种沿袭来的观念的反映。也可以说工业文明很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要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间来完成自己的功利目的,尤其是很多年来我们过分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其实是支持和维系了这个文明几千年,几万年一个常识性的态度;反而产生了一个疑问,我觉得这种疑问本身是很有意思的,是很值得反思的。
我认为敬畏自然和有没有作为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就是敬畏自然不一定不作为,只是说不妄为,这是我反复强调的。恰恰相反只有敬畏自然,才能谨慎所为,才能明智所为。我们长期习惯了对自然大有作为,或者说有所作为,但是我们确实忽视了有一个支撑了我们文明,至少是中华文明5千年的基本观念,就是儒道两家都认同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一个人写到中庸之道我认为是有道理的。甚至于人类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都不可能发展它的文明,但是人类的一些失误恰恰就只知道有所为,而不知道有所不为。这也是工业文明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说它忽视了对自然有所不为的一方面,从80年代以来,人类之所以要提出这个可持续发展,就是意识到对自然应该有有所不为的一面。
敬畏自然才能理智地,明智地有所作为,而不敬畏自然常常是妄为,我们说叫胆大妄为的妄为,看不到一个行动带来的后果,看不到这个后果的双刃性。敬畏自然如果说是一种态度,是一个思维层面的问题,或者说是一个价值理性的问题,而有所作为是行为和工具层面的问题,什么样的价值理性决定了什么样的操作理性,我们敬畏自然也会主张有所作为,有所作为的含义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什么叫有所作为,有所不为,马上就是操作层面,完全是一个操作层面的问题。比方说我们主张敬畏自然要遵循两个原则,一个叫取之有道,一个叫取之有度。
一个物种要维护自身的生命是要靠消耗其他生命来维持的,但是如果他在满足生命的基础上还要无度伤害别的生命就是不合适的。我想说一个藏族的朋友,他们原则上很不愿意杀生,但是为了生存,他们还是要杀牛。他们为什么不吃鸡蛋,他们认为一个鸡蛋也是生命,一头牛也是一个生命,可是一头牛可以吃很长时间,一个鸡蛋一口就吃了。他们的古朴行为里面体现就是一种自然法则,就是说我们生活在自然里面,我能够得到自然物维系我的生命,别的生命体在支撑我的生命,我有一份感恩和尊重,在此基础上,我对别的生物体上尽可能减少伤害。也就是甘地说过一句话,自然能够满足人的需求,但是无法满足人的贪婪。
关于以人为本,是如果我们对人的理解是一个自然的,有心灵的,有社会道德的,而不只是一个工具层面的人的话,那么我想它是和以官为本对立的,以资为本对立的,以科技为本的对立的。人本不是官本,也不是资本,也不是技术为本,我们在这个时候应该进行一场人道主义的讨论,究竟我们讲以人为本,那个人是什么。美国人可以说以人为本,不签京都议定书,打着以人为本的口号可能会造成一个混乱,我给你们一个建议,要把这个以人为本的“人”界定清楚。
比方说以人为本反映的是我们的政府在一种亲民的态度,是反对官本的,也是一种从国际上后现代主义的思潮来看,是反对把科技,物化的资本为本的,要人性复归,我们现在使用人本的时候,我认为它不应该用人和自然的对立问题上,因为我们前面讲过,如果人真是一个关爱生命,敬重生命,尊重自然的人,他和自然不是对立的。
“敬畏自然”辩论全部文章列表
(截止到2005年1月31日)
2005-1-10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何祚庥)
2005-1-11 “敬畏自然”不是反科学(汪永晨)
2005-1-13“敬畏大自然”就是反科学(方舟子,旅美学者)
2005-1-13“无须敬畏大自然”是妄言(杨斌,北京环保人士)
2005-1-14 “敬畏大自然”是号召人类不作为(柯南,北京市民)
2005-1-14“敬畏大自然”不是反人类(汪永晨)
2005-1-17把科学推上神坛也是反科学(郑茜,北京市民)
2005-1-18“敬畏大自然”是科学常识(馨儿,北京中学生)
2005-1-19中庸之道是对自然的正确态度 (姚中秋,北京学者)
2005-1-20 以自然为本就是以人为本(付涛,北京学者)
2005-1-22 人类对大自然必须“有所作为”或“大有作为”(何祚庥)
2005-1-21“敬畏说”是在宣扬天人感应的观念(方舟子)
2005-1-22 敬畏自然只是态度而非手段(汪永晨)
2005-1-24敬畏自然,何罪之有(廖晓义)
2005-1-25不能仅仅把自然看作人类的“工具”(梁从诫)
2005-1-26 敬畏自然是真正理性的态度(梁从诫)
2005-1-27 维护环保正义是公民的责任(廖晓义)
2005-1-27 难道搞“环保”就代表着正义(方舟子,旅美学者)
2005-1-28为大自然代言是值得敬重的美德 (艾中,美国工程学博士)
2005-1-30天行有常,无需敬畏自然(周振鹤,复旦大学教授、博导)
2005-1-31敬畏自然体现了兼容并蓄的环境伦理(杨国斌,哥伦比亚大学副教授)
以上文章除何祚庥的第一篇《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发在《环球》2005年第一期上外,其它都发在新京报上,可直接在新京报网站上查阅电子版。
中国NGO支持环保局叫停 30项违法工程举措
以德治国,以法治污,以民为本,防患未然。一个国家的「国格」关乎其管治的风格和民族的品格。今天,我们国家走上国际舞台,与世界强国并肩而立,是全民的骄傲。但是国际舆论仍然不乏针对我国执法不严的低贬评价。
一月十八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坚决停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专案,并提出严肃环保法律法规,严格环境准入,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建设,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环保总局首次大规模对外公布违法开工专案。政府这份捍卫法规的决心实在令人振奋。这个信息有助正面回应国际社会对我国法制的评价。
一、摆德枉法之风不可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推行了一年多,可算是踏出了重要的一步。由于是起步,为确保这条法规的效力,就是要加倍监管和追究责任,否则难以落实保民保命保生态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先」患不究 「后」患无穷!
二、伤天害命风险不可忍
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违法开工不但危害人命,而且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特别影响无辜、无助、无奈的弱势群众。最害命的是有些违法建设带来的祸害是无法逆转的。其实《环境评价》是依据科学性的基础就发展专案的环境和社会影响作风评估,防患与未然,意义重大。
三、失职失控风纪不可纵
「先」犯就是「先」患;「后」犯跟着「照办」。先例一开纵容这些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专案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未批先建、无序发展和盲目建设专案,无形之中助长知法犯法、明知故犯的败德行为。加强执法力度和罚款就是对症下药的方法。
四、公众参与功不可没
民众作为利益相关者、持份者、受害者或监督者都是有着不同角色的扮演。作为一个香港的民间环保社团「香港地球之友」一直积极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咨询过程,通过提问、协商、建议和实地考察,不断完善评价的程序和专案性,有助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监管的有效性。香港特区政府成立了一个环境咨询委员会委任环保社团加入环境评估小组专责审议环评申请专案,充分发挥民众参与的功能。
这次国家环保总局潘岳副局长宣布的一系列强化环评法规的执法措施,令人鼓舞。站在前线执法的干部不但要拿出决心和勇气,还得冒着生命威胁而行事,作为关心环境生态的每一位公民都应该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亦应该履行公民责任揭发通报违法行为,并积极参与环评公听会,表达关注和要求,提出预防和补究方案。以公民力量捍卫生态公义,争取社会经济平衡发展。
为“环评风暴”叫好
北京地球村2005年2月2日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向新闻界郑重通报:“水电建设要坚决贯彻环评,三十叫停项目已全部整改”。通报会同时公布了1月26日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这一消息无疑标志着由政府领导的,民间组织与媒体大力支持的,老百姓寄予厚望的“环评风暴”终于取得了一个阶段性与实质性的成果。北京地球村在倍感欣喜的同时,不禁要为“环评风暴”大声叫好!
我们要为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对坚决推进这次环保执法的英明决策叫好!
我们要为以谢振华局长、潘岳副局长为代表的国家环保部门务实而果断的行政能力叫好!
我们要为这次环保总局与发改委的联合行动叫好!通报的最大亮点无疑是这两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这不仅仅是一次环保部门与经济部门通力协作的结果,更是我们政府创新综合环境管理体制,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有效尝试。
我们要为政府与民间这一次的协力互动叫好!以五十六家环保组织为代表的来自于民间对“环评风暴”的呼应,以及政府对这种呼应的肯定为中国的全民环保事业注入了更强的活力。
在大声叫好的同时,我们也想再次表达我们真诚的期望。
我们期望,政府能继续加大环评的执法力度,保证这次被叫停的项目能够切实履行它们未履行的环评责任,真正按照环评法及相关规定的标准与程序来进行整改与落实。
我们期望,“环评风暴”能够真正变成老百姓所期盼的“环保风暴”。在国际上最新公布的ESI(环境可持续发展指数)报告中,中国在140多个国家中惨列倒数第14位。这一结果不可辩驳的说明中国的整体生态环境已处于一个十分危险的状态。因此,将严格环境执法扩展到全国的各个地区、各级政府以及人民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已成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我们期望,那些已向政府与公众作出庄严承诺的叫停项目企业能从国家发展的大局、广大人民根本福祉的高度出发,认真思考他们在以往工作中的失误,认清严肃环评执法的深远意义,积极执行政府的环评通报结果。我们相信,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会逐渐认识到主动承担企业公民责任、贯彻环评将给企业自身带来健康并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
我们期望,“环评风暴”能像“审计风暴”一样广泛地深入民心,引起全社会更多的关注与参与。为此,民间环保组织更应该以这个阶段性成果为契机,在迅速加强自身参与环评能力的同时,向广大民众宣传环评知识,进而提高整个社会参与环评的意识与能力。
在怀揣着这些真诚期望的时候,我们发现,正义已经悄然地在环保总局这次新闻通报的那一刻中得到了伸张。作为民间环保团体,我们因此应该更有信心地与我们的政府、企业、媒体、广大人民群众一道把“环评风暴”推向深入、推向我们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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